污泥可被部分干燥或全部干燥。含水率小于8%的污泥可視為無生物活性,并可長期儲存。特別是對于規模較大的污水處理廠,干燥所需能量的來源常常是干燥應用的更大制約。德國上世紀90年代約有120多家污泥泥漿分離廠,這些裝置大約可處理市政污水處理設施污泥產生量的10%,單體處理規模遠小于中國污水處理廠平均規模。由于嚴格的排放標準限制,實際常采用間接熱交換工藝。
細砂回收機污泥處理是進一步處理的重要前提。如果將焚燒或其它熱處理作為更終處理手段,則要求細砂回收機脫水效率盡可能高,因為機械脫水每處理一噸含水污泥需要1—2kwh 的能量(電能),而干燥時不J需要電能,而且需要大量的熱能用于水的蒸發。
細砂回收機的效率在沒有仔細考慮污泥處置和片面強調一次性投資的節省時常常被忽視,大多數情況下,細砂回收機脫水率的增加對污泥后續處理處置費用的減小至關重要。